“遇见小面”就起诉“渝见小面”致歉,专家:“渝见小面”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本质区别

2026-06-16 03:22:12许清禾王俊凯 / 唐明哲

  “遇见小面”就起诉“渝见小面”致歉,专家:“渝见小面”与恶意傍名牌、侵权蹭热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本质区别

  近日,河南南阳一家名为“渝见小面”的面馆被全国连锁品牌“遇见小面”起诉商标侵权,引起广大公众关注讨论。6月15日,“遇见小面”就“商标风波”致歉,并表示将已注册的第35类“渝见小面”商标无偿赠予“渝见小面”面馆。

  对此,“渝见小面”老板李勇回应称,“于私,于家庭而言,我无法坦然接受道歉。但为了行业声誉,我选择站在行业角度接受致歉。”同时,他希望“遇见小面”向小面消费者以及全国范围内并无恶意侵权,只是踏实谋生的小微商户致歉。

图片来源:“遇见小面”官方微博

  但关于此类商标侵权事件的讨论远未结束。

  网友“@达西不在家”认为,法律应保护弱势者,到底是否构成侵权,应理性判断。

  网友“@一条猫”表示,城市管理者既要保护合法知识产权,又要警惕和规制大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恶意维权或过度扩张,如果这种诉讼太多,小微企业太容易因不堪重负而倒闭了!

图片来源:新浪微博

  对此,河南省民营企业协会驻会副会长巴欣15日向中新社记者表示,本次事件中“渝见小面”仅服务本地社区,没有蹭流量、仿冒牟利、跨区域竞争的主观恶意,与恶意傍名牌、侵权蹭热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本质区别。

  “既要保护头部连锁品牌的合法权益,也要给本土风味小店、草根创业者留出合理生存空间,实现大小企业共生共赢,守护市井小微经济活力。”在他看来,正规商标维权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,但如果大企业凭借资本和规模优势,对小微企业过度维权甚至“降维打击”,不仅违背商业公平原则,也不利于商业生态。

图片来源:外卖平台上“渝见小面”店铺图

  “很明显,小微经营者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处于弱势地位。”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章熊表示,若店名在读音、字形、含义上与已注册知名商标高度近似,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、误认,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“尤其是当下网红品牌、连锁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,名称模仿、谐音蹭热度的行为层出不穷,大大增加侵权风险”。

  那么,小微经营者如何避免商标侵权风险呢?

  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葛伟超受访表示,在商标侵权案件中,要注意区分“恶意碰瓷”与“偶然侵权”,核心在于审查权利人取得和行使商标权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以及被控侵权方是否存在主观攀附故意。

  因此,他为市井小店开出一份躲“大牌”的“避坑指南”,请小微经营者们注意查收。

  第一,名称选取阶段。优先选择具有较强固有显著性的臆造词或任意词作为店铺名称,避免使用常见词汇的简单组合。

  第二,使用方式规范。不单独或突出使用他人商标图样,同时,在店铺招牌显著位置添加自有标识(如自创图形、经营者姓名或自创品牌),以增加区分度。

  第三,证据留存。妥善保存店铺名称从构思到使用的全过程证据,包括但不限于店面装修设计稿、招牌制作合同及付款凭证、消费者评价记录、营业执照等。这些证据既可用于主张在先使用抗辩,也可在遭遇投诉时向行政机关或法院证明自身使用行为的正当性,有效降低侵权风险。

  记者:阚力 王佳宁

  编辑:常新宇

  审校:魏园

  责编:阚枫

  (来源:中新社微信公众号)

【编辑:付子豪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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